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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山区2020年全面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典范
2015/1/9 16:05:37 来源:深圳政府在线

  南山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,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行动计划,目标: 2020年全面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典范

  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成为南山区政府2014年政府决定事项的“收官”事项之一:南山区生态文明建设也有了纲领性文件和全面性行动计划。日前,南山区政府常务会议举行,会议讨论审议了多个事项,通过了《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的决定》、《南山区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行动计划》,明确到2018年力争达到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要求,到2020年全面建成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典范。

  南山区政府提出,将通过加快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,综合协调经济社会活动与资源环境间的冲突关系,实现城区经济持续稳定发展、资源能源高效利用、生态环境良性循环,把“天更蓝、水更清、地更绿、路更畅、城更美”的理想愿景变为现实美景。

  南山区政府明确,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应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,坚守生态保护红线、走生态立区之路,大力发展生态经济,不断优化生态环境,注重建设生态文化,着力完善体制机制,加快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、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,打造创新、务实、高效、和谐、宜居宜业的国际化海滨城区。到2018年力争达到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要求,到2020年全面建成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典范。

  据悉,《决定》共分7个部分22条。统筹规划共3条,从生态文明规划、绿色城市更新、自然资源保护等方面提出了措施;产业经济方面共3条,主要提出了推动产业升级改造、培育生态产业、建设循环经济等举措;保障生态安全方面共4条,主要从水、大气、噪声、辐射和固体废弃物等方面提出措施;市民环保意识培育方面共3条,提出了绿色细胞创建、文化传承创新、生态意识培育等举措;制度机制共4条,从统筹协调、考核奖惩、风险防范、多元投入等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。

  《行动计划》从生态环境保护、促进资源节约、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、产业优化升级、完善生态文明制度建设、环境质量提升、宜居城区建设、生态文化培育等8个方面提出了31项具体的行动措施,并明确了具体的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。

  目标

  文件明确提出,南山区今年的目标为:全区单位GDP能耗≤0.456吨标煤每万元,单位GDP水耗≤8.74立方米每万元,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持续下降,西丽水库、长岭皮水库等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%,大沙河水质达到地表Ⅴ类水标准,空气优良率≥85%,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≥16.98平方米,公众对环境质量的满意度≥85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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