究竟是谁发明了互联网
2012/7/31 14:39:37 来源:本站原创
  究竟是谁发明了互联网?
  克罗维茨周一在一篇文章中,对业界已有观点提出了质疑,并认为施乐PARC研究中心的历史功绩,并不仅仅是发明了受到公众喜爱的个人电脑。
  美国总统巴拉克·奥巴马(Barack Obama)前不久表示,互联网实际上是源于美国政府创建的一个研究项目。对于这种说法,克罗维茨表示了异议。
  克罗维茨的观点是:施乐必须发明互联网,因为施乐等不及这项工作由犹豫不决的美国政府部门来完成。因此施乐聘请了技术专家罗伯特·泰勒(Robert Taylor)来负责其事。上个世纪60年代,泰勒曾是美国国防部高级研究计划署(ARPA)信息处理技术项目负责人,后来他加盟施乐,并出任PARC计算机实验室主任。
  克罗维茨在文章中写道:“如果美国政府并没有发明互联网,那么发明权究竟应该归谁所有?答案是应该归属泰勒离开ARPA后所加盟的施乐公司。”
  施乐PARC研究中心
  在施乐官方网站上,该公司列出了过去数十年中所取得的技术成果清单。虽然该公司将以太网(Ethernet)、图形用户界面以及PC的发明权归于自己名下,但并没有将互联网发明权归于己有。
  为何不这样做?施乐发言人比尔·麦克基(Bill McKee)周一给出了答案:“PARC研究员罗伯特·梅特卡尔夫(Robert Metcalfe)发明了以太网,并通过这种途径来连接施乐打印机和Alto电脑。但发明以太网与发明互联网并不是一回事。”
  换句话说,别将电脑网络的出现,与互联网基础通信协议TCP/IP的诞生混淆在一起。
  泰勒周一在接受《连线》杂志采访时表示,公平地讲,施乐发明的产品并不仅仅限于以太网,该公司还发明了PC机、图形用户界面等等,而这些技术发明,对于今天的互联网产业至关重要。
  在被问及究竟是谁发明了互联网的问题时,泰勒的相应表述更为模糊,也更为复杂。泰勒说:“在互联网创建的最初始阶段,同时包括了由美国政府资助项目以及施乐PARC研究中心进行的相应工作,因此很难说是哪一方单独发明了互联网。”
  那么按照泰勒的说法,如果当时没有美国政府的主持,互联网是否也能被发明出来?泰勒对此回答道:“这是个很难回答的问题。私有产业并不愿意在科技产业领域开辟新的方向,私有产业有着保守的天性。因此私有产业很可能不会组建ARPAnet项目(注:实际上是由美国政府组建)。在当时看来,ARPAnet项目的创意非常荒唐。”
  泰勒还表示,上个世纪60年代期间,美国两家规模最大的计算机公司和通信公司即IBM和AT&T,他们对于互联网产业幕后两大创意的态度极不友好。这两大创意分别为:时间共享计算技术(IBM更中意批处理方式)和打包交换技术(AT&T更中意电路交换技术)。
  泰勒说:“当时ARPAnet曾邀请AT&T和IBM参与项目开发,但这两家公司皆加以拒绝。”
  克罗维茨文章发表后,《洛杉矶时报》专栏作家、《闪电商人》(Dealers of Lightning)一书作者迈克尔·希尔兹克(Michael Hiltzik)也立即撰文加以反驳。《闪电商人》一书主要内容为施乐PARC研究中的发展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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